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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專欄

12月20日,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就《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202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接受北京日報、新京報、北京青年報、北京電視臺等多家媒體采訪,經(jīng)整理如下。


《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年1月1日實施?!稐l例》明確了街道的七項職權和七項職責。對此,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針對具體條款內容進行解讀。


《條例》創(chuàng)新地賦予了街道以前沒有的行政執(zhí)法和組織協(xié)調職能。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解釋,《條例》出臺從條塊結合上,對街道和社區(qū)銜接開展公共服務提出了創(chuàng)造性的理念,真正讓各部門的公共服務政策落地生根。以往各部門的公共服務內容距離真正落實到街道、社區(qū),往往還存在一定差距?!稐l例》出臺后,專門增加了一章“公共服務”內容,從14條到22條,都對街道的公共服務職能提出了明確要求,打破壁壘,讓公共服務直接惠及到每一個居民。


《條例》將北京創(chuàng)新實踐的“吹哨報到”和“接訴即辦”新機制,以立法的形式確定了下來。王振耀認為,條例出臺后,對“接訴即辦”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這對基層開展公共服務來說,是一場治理體系的大變革。今后隨著協(xié)調機制和運行機制更加順暢,可以真正實現(xiàn)“即辦”,有利于問題快速有效解決。對“接訴即辦”即時應答,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將讓居民享受到更加便利的社區(qū)服務。接訴即辦,突出的是辦事的“即時性”。今后隨著協(xié)調機制和運行機制更加順暢,可以真正實現(xiàn)“即辦”,有利于問題快速有效解決。


《條例》出臺,對居民的生活會有什么影響?王振耀指出,《條例》處處體現(xiàn)“以人民為中心”。按照《條例》發(fā)展,未來北京市將建成公共服務體系,實現(xiàn)公共服務的全覆蓋。


《條例》明確了街道的七項職權和七項職責,街道辦事處到底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怎么干,都越發(fā)明確。王振耀表示,《條例》全文每一條其實都在說如何更好地為民辦事,既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為居民服務的方式、需接受承擔的業(yè)務等,也對為民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王振耀也提出,開展公共服務,同樣也需要居民的主動參與,比如居民可以作為志愿者回歸社區(qū),到居委會報到,真正熟悉家門口的事,共同推進社區(qū)發(fā)展。


本文源自:北京日報、勞動午報